原来每一个入职每一家公司以后听到培训中的“欢迎加入xx大家庭”全是说给人听的。

入职之前,HR 联系我跟我沟通“福利和政策”:公司提供免费的 AI、考取了国家资格证书有补贴、有项目奖金。在这里面我真正享受到的只有公司的 AI。从入职至今,我总共消费了公司的 DeepSeek 模型累计超一千元,其中有一部分用在我自己的开源项目(即本 CMS)上了。起初我不知道公司的 AI 不可以用于自己的项目,在组长几次提醒后,我在发薪之后马上购买了我自己的 AI。我们组总共三个人,其他两个人都使用的自己的 AI,只有我在用公司的,还平均每隔一星期就提示余额不足。由于我是月末入职,第二个月发薪以后我并未得到多少钱,所以我仅买了两个厂商的、价格比较低的 Coding Plan。只用这些额度的 AI 根本不可能又用于公司的项目又用于自己的项目,所以我在公司就是用自己的 AI 做自己的项目。再后来,事情发生的前一天,我在中午休息过后登录了一下我自己的 PostgreSQL 后台看了一眼,我们组长刚好过来了,说我又在弄我自己的东西。当时我在给我们组的另一位同事要东西,时间是 32 分,他过来看见我打开网页的时间是 34 分,仅隔了两分钟,他就说我又在弄自己的东西。然后他将我们部门的领导叫过来了,说我这是动用公司的资源,从事和工作无关的内容,这种行为要上报。在临近下班之前,这两个人告诉我我今天的行为要上报,然后就下班了。第二天早上我刚到,这两个人把我叫到办公室,告知我这种劳动关系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

在会议室这两个人跟我说,我的行为上报给上面后,上面的意思是这种劳动关系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并且给了我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就是被公司辞退,这样我有失业金可以拿;第二个选择是我自己主动离职,这样对找下一份工作有帮助,他们也会在背调上给予支持。当时在会议室我还特别感动。他们说公司已经给过我很多次机会了,可是我“屡教不改”,并且部门领导知道的时候公司的其他人也知道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但是上家公司没有给我交过社保,所以我领不到失业金,我只能选择后者了。签离职的流程和交接的过程一上午就完成了,此公司上午九点上班十二点休息。也就是说,我从被告知要上报到辞退决定作出仅过了上次下班和下次上班间的一个晚上,以及 10 点从会议离开后,离职和交接的流程只花了两个小时走完。

从上报到公司做出决定仅过了一个晚上,还是大家都下班的时候做出的,那么公司一定对我很失望吧。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中写得清清楚楚:四次警告等于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等于辞退。但公司从来就没有处罚或通报过任何人,没有任何人受到过小过和大过的处分,我也没有,可见公司对员工的名誉保护地多好。身边所有的同事都或多或少在工作时间刷着小红书、看着电子书,可从来没人注意过他们,甚至我去接水的时候,坐在饮水机旁边的人就没有工作过。即使这样,公司也不会说传到某领导耳中的时候整个公司都已经知道了,可见公司的员工们的凝聚力有多强。你瞒我瞒,整个研发部全都瞒着公司领导,互相包庇,而我是第一位研发部包庇不下去的员工,是第一位被上报的员工。在办公室这两位领导也是很好说话,给了我两个选择,并且引导我选择自愿离职,这样对我找下一家工作有好处。虽然后续我加上了其中一位领导的微信,并试图询问作出辞退决定的人是谁,以及提到二选一的事,他坚称“没有二选一,是我听错了”、“公司说明了你的问题,你表示认可,并自愿离职”。人事人很不错,和这位领导的说法有点不一样:“事到如今我也没有办法继续替你争取了”、“如果你将来在背调上需要我的话随时联系我”。我人都走了,还关心我的职业生涯,人真是不错。

这家公司和上家公司也有诸多不一样之处,总的来说,这家公司比上家公司好太多了。比如上一家公司的领导就坐我旁边,我在他眼皮子底下弄我 PHP 时期的博客都不管我,我连续弄了五个月。在这家公司来了一个月,我就被提醒数回。这样一对比上家公司根本就不期望员工成长,我的领导明显知道我写的东西和我未来从事的技术无关,但是从来都没有干预我,而我在这家公司从事 Agent 开发,各位都知道未来是 AI 的天下,我的组长和领导看我从事和 AI 无关的内容,都纷纷过来表示关切,一个月关切了能有近十次。我弄我自己的东西都有一个前提,就是我完成了我自己的任务并且没有新的任务。可能这两者一个不想让我进步,所以即使我玩都不会管我,而另一个想急切地让我进步,所以想让我研究和 AI 有关的内容,而不是弄些无关的东西吧。上一家公司在奖惩制度落实地非常严格,短短两个月就曾有两三位基层员工被处以最低级警告和数百元扣薪,和一位中层领导被处以高级警告和若干千元扣薪。这家公司从来没有过小过和大过处分,更不用说扣薪和通报。在这个讲究和平共处、人性化执法和保护名誉权的时代,后者可真是前者的榜样。在遇到可能会影响公司氛围的行为时,上一家公司的领导反复约谈某些员工,约谈后就在第二天公布了处分,不光让员工的名誉收到侵害,还给了当事人很强的挫败感,让人非常伤心。而这家公司只会在我旁边小声地跟我说我做的事情会怎么怎么样,从不上升到具体有多严重,也不会涉及处分和通报,给了员工的名誉权很好地保护,虽然会让当事人无法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

下周一我打算去劳动局找朋友叙叙旧,顺便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要到点精神抚慰金,不能就算了,毕竟选择的自愿离开。